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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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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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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追讨债务如何才能立案

  在生活中很多人有追债的需要,但采用的方法不合理,导致债务迟迟没有收回来,其实,债主可以适用法律手段来追回自己的债的。那么,追讨债务如何立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的解说。

  追讨债务怎么立案

  在进行债务追讨的时候,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证据和诉讼时效,这些都是关系到最后判决的。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起诉的话,则就会在实体上丧失胜诉的权利。而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那么也就有可能不会获得有利判决。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

  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

  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债务追讨案件被判刑了钱还需要还吗

  法院除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处罚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刑法条文: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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