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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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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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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各种债务,是现代商业社会合法有效的手段,不过在债务追讨的诉讼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过期诉讼可能丧失胜诉权。一起来详细了解。

  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起诉,法律才可保护其合法权益;若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尽管其仍享有并可以行使起诉权,但失去了胜诉权,法院将以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债权人、债务人双方就应收账款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应收账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则自应该索要时起算。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债务人承诺履行还款义务或债权人提起诉讼,原来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形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将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债权,债权人虽然丧失了胜诉权,但他还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并不完全失去履行债务的责任,只是这种履行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而变成一种自然责任。债务人可以实际履行还款义务,双方也可以就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达成还款协议。

  如何确定起诉的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债务纠纷案件,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外,一般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即原告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是个人,可以到其户籍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即居住满一年以上)起诉。如被告户籍地为湖南,但来深圳工作已经超过一年,且主要资产及物业都在深圳,则可选择到深圳起诉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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