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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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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公司为什么会解散注销

  摘要:众所周知,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一直经营下去,不是所有都是一帆风顺的,当然啦,公司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进行解散注销,那么你清楚公司解散注销的具体原因有哪些吗?这关系到对公司在解散后的后续处理问题。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详情一起和广州公司法律师继续阅读下文。

  1.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综上可知,公司解散的原因主要包括了三种,即上文中提到的一般解散、强制解散以及请求解散等等。一般公司在解散后需要经过清算程序,然后才能对公司进行注销,此后公司就消灭了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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