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电话号码:020-66857288

手机号码:13808828958

邮箱地址:875522586@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110910567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公司治理

公司上市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印象中,上市公司什么都非常的好,总之在上市公司,好像连呼吸的空气都不一样。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公司上市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针对这个问题,律师整理了下文。

   公司上市的好处:

  1、拓展融资渠道

  中国目前的法律和政策对上市公司给予了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倾斜,如允许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市值作为质押物向银行融资。即把上市公司打造成为是资金的宠儿,为上市公司拓展了最多元的融资渠道而且上市时及日后均有机会筹集资金,以获得资本扩展业务。

  2、价值最大化作用

  上市后,使股东权益衡量标准发生变化。原来所拥有的资产,只能通过资产评估的价格反映价值,但将资产证券化以后,通常用二级市场交易的价格直接反映股东价值,股东价值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李嘉诚多次蝉联亚洲首富,其旗下已上市的“和记黄埔”功不可没,李氏夫妇通过海普瑞的上市而一跃成为中国首富也突出体现了资本市场价值重估的魔力。

  3、便于流通变现作用

  上市公司的股票具有最大程度的流通性,接班人即使对前辈的事业没有兴趣,前辈们也有所选择,即将产业形成的股票抛售后形成现金,将真金白银留给接班人。

  4、吸引人才作用

  上市公司也对市场上的人才有天然的吸引力,即使薪金低点,也愿意到上市公司去打工。向员工授予上市公司的购股权作为奖励和承诺,能够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5、广告效应

  证券市场20年发展到现在,上市公司也是稀缺资源,必然成为所有财经媒体、1亿中国股民每天关注的对象。能够提高公司在市场上地位及知名度,赢取顾客信供应商的信赖。

  6、规范化作用

  上市发行人的披露要求较为严格,使公司的效率得以提高,藉以改善公司的监控、资讯管理及营运系统,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具有天然的信任感,有助于在间接融资市场上建立较高的信誉,便于银行以较有利条款批出信贷额度。

  公司上市需要存在着好处,但是公司在上市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谨慎!

  1、企业信息披露风险

  主要涉及: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方式、媒体、渠道等要求,对必须申报的信息进行申报和对公众进行披露。主要涉及其企业财务、股权交易、人事变更、收购与并购、股东变更等企业重大信息。

  2、内幕交易风险

  证券法规定禁止上市公司的高管人员、控股股东的高管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3、股权管理风险

  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因为其股份分散,小股东的权益可通过一定的形式或通过一定的授权进行委托管理。这其中由于股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分离可能产生监控缺位的风险。

  4、信用风险

  主要涉及:由于公司的股权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上市公司无论企业内部还是对外都必须按规范信守承诺,诚实行事。否则公司面临信用风险时,企业可能面临股东抛售股票,形成股票价格振荡、剧烈波动或贬值,直接或间接引起企业经营波动。

  5、上市、退市风险

  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的上市和退市要按证券交易法和证券交易所的规范操作,手续繁琐,程序严格。可能面临时间成本高、交易成本大甚至失败等风险。

  6、收购、并购、股权置换风险

  主要涉及:通常是由大股东(控股股东)对公司行使控制权。但因并购、恶意并购、小股东一致行为人、委托集中股权等方式,而造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转移或丧失风险。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ldqlaw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380882895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9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咨询电话:138-0882-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