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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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我们都知道,公司有很多,一个公司养活多少个人,是多少人的庇护所,但是如果工作时间等等不合理,谁又撑得住呢?又或者因为自己的原因想要辞职,这时发现公司不允许,那么我们能强行辞职吗?以下为您介绍。
读者反映: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想辞职,可是公司领导不批。我现在是想辞也辞不掉,就算我愿意付违约金对方也不报。若不去上班,企业就会把我以旷工为由开除,这样就要扣不少工资。而且我们的工作时间非常长,每天都要13、14小时
解答:根据《劳动 读者反映:我在一家企业上班,现在想辞职,可是公司领导不批。我现在是想辞也辞不掉,就算我愿意付违约金对方也不报。若不去上班,企业就会把我以旷工为由开除,这样就要扣不少工资。而且我们的工作时间非常长,每天都要13—14小时。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答: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所以劳动者可以行使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其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劳动者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0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
所以,你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你就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你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工作时间问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那么你也可以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你就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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