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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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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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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

分公司注册登记的一般流程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大型企业都是开有分公司的,这也是发展企业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也是为了扩大企业的规模。那么对于分公司注册登记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分公司注册登记的一般流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分公司注册登记的一般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三、成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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