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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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在注册设立的时候,对最低的注册资本也是有要求的,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来看,在《保险法》里面的规定可以说是更具体的,结合其中的条款可以知道,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一般为2亿元。那其中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呢?要是你不了解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与保险相关的一些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一)《保险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监发[2000]2号)进一步规定为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四)《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 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五)《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不管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六)《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
(七)《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2年第4号) 规定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外国保险公司的出资应当为可自由兑换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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