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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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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公司是什么意思

  空壳公司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近年来新闻报道了许多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诈骗的案件,但是空壳公司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创业者拥有公司,因为旧时注册公司的流程很复杂,所需时间很长,下面来详细介绍一下空壳公司的概念。

  空壳公司最早是根据英国公司法确立的一种公司法律形式。是发起人根据香港或英国的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但是没有任命第一任董事,也没有投资者认购股份,所以,一般并不会发生经营及债权债务。

  一般来说,需要公司时,投资者只需要将董事和股东交给公司秘书,由他制作相关文件。通常在数小时之内便可完成,操作起来,很方便,很简单!

  空壳公司又叫现成公司,英文名叫做readymade company。因为公司注册成立需要时间,但是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办理其它业务。因此,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于是预先注册成立大量公司,以供购买。此类公司既属空壳公司(shellcompany),也叫做现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首先是从来没有委任董事,其次,已经做好了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但是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那么为什么不会有风险呢?其实是因为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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