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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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意向书仅仅是表明双方对某个项目的意愿和趋向,而不是对该项目的完全确认,加之各自对对方情况的了解也有待继续深化。那么项目合作意向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项目合作意向书注意事项:
一、对合作主体资格应当进行审查
签约过程中,企业或者个人往往更重视协议内容,而忽视了对协议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甚至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将对主体的审查变成“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协议归于无效或难于履行,达不到签订合同目的。这样为以后的合作诉讼纠纷埋下了巨大的潜在风险。意向书主体资格审查应当注意哪些:
1、审查意向书主体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最新证明资料;
2、审查意向书主体的履约能力、信用情况;
3、审查意向书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4、审查特殊行业的合同主体是否具有规定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5、审查意向书签约印章。
二、意向书内容应当尽可能详细完备
意向书的内容是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描述,因此极为重要。其实意向书的条款就是意向书的内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律规定外,主要由协议的各项条款确定。协议的条款是否完整、准确,不仅决定了协议能否成立、生效,同时决定了当事人之间能否顺利的履行协议,实现订立合作目的。协议一般需要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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