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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庆律师 李大庆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执业十多年,长期致力于公司法律理论与实务,在公司治理、股权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债权债务重组、家族公司传承、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务操作。李大庆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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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大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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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2018

  投资者进行投资的目的是取得投资收益,而投资收益通常是以分红的形式放发的,投资者进行投资时,对于投资分红可以进行约定,并且签订协议,那么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怎么写?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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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

  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投资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xxxx

  第二条 投资方式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支付,自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后日内,乙方应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利、义务、投资收益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年)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大写元),年合计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向乙方分红。

  第三条 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该合同期限时间年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xxxx元整。

  (大写xx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未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期限时间本金回报利息总额的双倍即xx元整(大写元xx)。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

  法人代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法人代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二、股东取得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例如,甲企业2010年取得乙上市公司的投资分红50万元,其中,持有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20万元,而超过12个月的分红30万元。那么甲企业取得超过12个月的股票分红30万元为免税收入,不需要缴税。但持有不足12个月的股票取得分红2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即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20万元×25%)。

  非居民企业取得分配所得要缴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

  征收企业所得税。虽然税法规定的税率是10%,但如果非居民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协定的税率低于10%,则可以按协定的税率执行。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被投资企业2008年之前实现的税后利润的分红,税法规定还是按原政策不缴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是如何的”问题进行的解答,投资入股分红协议应该在进行投资前签订,约定股东进行入股投资时,分红怎样分配,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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